大貪官劉志軍受審,檢方公布了他涉嫌犯罪的清單:扣押、凍結股票山東黃金二萬七千七百股、佳電股份六十萬股、三百萬元購買的理財產品;凍結股票帳戶九個、房產三十七套、伯豪瑞庭酒店百分百股份和房產三百三十七套、英才會所百分百股權、智波公司百分之六十股權,扣押汽車十六輛、物品六百一十二件。此外,劉還涉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六千四百六十萬元。

內地有個傳統,凡貪官最終被認定的貪腐金額,總是大幅度縮水。劉案也同樣如此。儘管這是份含蓄的清單,但已足夠令人震驚。檢方起訴書稱,劉收受財物從一九八六年開始,到二○一一年下台為止,他一直沒有停過手。也是在這二十五年間,劉從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升至鐵道部部長。期間,沒有任何人、機構對他進行過任何監督,劉是愈貪愈提,愈提愈貪。

內地官場存在兩張巨網,一張是官場關係網。各種關係、利益輸送形成一條條食物鏈,只要是圈子裏的人,哪怕再腐敗也照樣提拔。另一張是官場保護網。各種關係、利益輸送形成一條條保護鏈,只要是網中人,即便有人舉報,官大的仍可保護官小的,官小的也要為官大的擔責。

劉志軍主政鐵道部多年,成功地將鐵道部構築成他治下的獨立王國。他織就和得益於上述兩張網,又將兩張網盡量外擴,所以多少年來都拿他和鐵道部奈何不得。而他最終被揭發,則是第二張網出現了問題,保護傘不在了,劉便倒台了。

所以,劉聲淚俱下認錯,不過是在哀嘆自己命運不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