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之怒,伏屍百萬,流血千里。布衣之怒,流血五步,天下縞素。

六月七日的福建廈門公交車大火,導致四十多人死亡、三十多人受傷。經查,是當地六旬罪嫌因屢遭欺凌,生活絕望,報復社會而洩憤縱火。獨夫之怒,震驚全球;國人心寒,差比縞素。

近年來,隨着內地政府貪腐失控,普通人政治地位日益惡化,官員任意剋扣民脂民膏、魚肉欺凌百姓,導致民眾戾氣急劇積壓,各類面向公共群體的血腥報復如爆炸案、砍殺案、縱火案開始密集發生。

此類報復社會案件,誘因無規律,爆發無規律,對象無規律,手段無規律,如同歷朝歷代大饑荒時的「民相食」。今人的仇恨感恰似古人的飢餓感一樣強烈,殺人報復或殺人果腹之心已經咬定,因此遍地都是潛在的殺人者,殺戮發生只因狹路相逢。六月七日廈門縱火案的死傷者,他們與罪嫌唯一的交集就是──同車。

在古在今,民相食都是社會矛盾激化到相當程度後的必然反應,是百姓用無辜生命發出的預警。在古代,民相食後往往就是饑民搶奪糧倉乃至攻城拔寨。當然,也不乏皇帝猛然警醒,宣布廣散官糧、大赦天下,從而化解民怨、國泰民安。

仇恨與飢餓一樣,緣起都是「得不到」。飢餓是因為得不到糧食,仇恨是因為得不到所需,如尊嚴,如公平,如安全,如保障,如關愛。其實,如果國家把百姓當公民,政府把百姓當人民,官員把百姓當良民,暴戾之氣、殺戮之心、魚死之意,是無從累積,也極易消弭的。

為官為政者,勿逼民相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