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姐已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專業失當。

病人汪小姐三十歲,去年一月二日因陰道炎到聖德肋撒醫院求醫,婦科醫生處方五天劑量的抗生素「UNASYN」。她服後第四日臉上局部出紅疹,再往求診,另一名當值醫生診斷為皮膚敏感,處方兩類抗敏感藥。翌日她面部紅疹未有減退,連手腳也出紅疹,嘴唇喉嚨亦腫起,再往求診由同一名醫生診治。她引述醫生說:「以我嘅專業知識,你一定唔係藥物敏感,你一定係皮膚病。」醫生建議轉介到皮膚科診治。

汪小姐已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專業失當。

汪小姐去年服抗生素後生紅疹,徵狀愈趨嚴重,需留院十日。(病人提供)

去年周身紅疹

今年仍留疹斑
事隔一年多,汪小姐身體各部位仍留下淡淡的啡色疹斑。

汪小姐去年因陰道炎到聖德肋撒醫院求醫,獲處方的抗生素「UNASYN」。

因公司保險未能覆蓋,事主無接受轉介,該醫生亦只繼續處方抗敏感藥。同月八日,她身體愈來愈紅腫,甚至呼吸困難,立即到廣華醫院求診,急症室醫生指是藥物敏感,她獲處方抗敏感藥後便回家休息。翌日她仍病情嚴重,終要入院治療,留醫十日。

事隔一年多,身上紅疹雖已消退,卻仍留下淡淡的啡色疹斑。她憶述去年即使病愈出院,都盡量少出街及照鏡:「街上啲人見到我紅色一撻撻,好似好驚咁,即刻避開。」她質疑涉事醫生未有及時診斷出是藥物敏感,有誤導之嫌,令病情惡化:「廣華個醫生話我食咗『UNASYN』先出紅疹,若果當初聖德肋撒嘅醫生話我係藥物敏感,咁我就唔會再食剩餘嘅抗生素。」她事後曾與涉事醫生交涉,對方反駁指當時懷疑是藥物敏感才建議轉介皮膚科。她認為那明顯是狡辯,十分氣憤,遂向醫委會投訴醫生涉嫌專業失當,要求道歉和賠償。

醫委會稱不幸 非失當

聖德肋撒醫院行政部回應稱,涉事醫生首次診治時,發現她除面部局部出疹外,咽喉亦有發炎,診斷為由喉炎引起的過濾性疹子,或藥物敏感引起的敏感性疹子。藥物敏感一般是全身性發疹,故醫生未能僅以面部發疹,就斷定為藥物敏感,並按她當時皮膚發疹的徵狀治療。病人因發疹加劇再求診時,涉事醫生曾建議轉介皮膚科,惟病人考慮到公司醫療保險未能覆蓋而拒絕。院方知悉病人已向醫委會投訴,會向醫委會提供所需資料,釋除病人疑慮。

醫委會回覆女事主指,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考慮所得資料,包括醫療記錄及報告、獨立專家及業外委員意見,認同個案不幸,但當中不涉及專業失當。他們接納獨立專家意見,指出抗組織胺劑未能有效控制女事主的嚴重敏感,但不表示涉事醫生處理手法有任何疏忽或錯誤,無證據顯示涉事醫生專業失當,故決定不會舉行紀律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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