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已是人上人,人心不足蛇吞象。東方報業集團獨家揭發,衞生署以栽培人才為名,保送旗下一名助理署長考大律師,期間完全放下正職,照支一百六十萬元年薪,一邊實習,一邊出糧,被法律界譏為最有錢的實習生。

輿論嘩然之際,港府不以為然,堅稱此事符合法定程序。衞生署「解釋」,近年前線執法屢遇挑戰,又要遵從國際法規,所以有需要栽培兼具法律知識的專家,他們強調,獲保送實習者已與署方簽訂承諾書,保證受訓後繼續服務政府至少三年。

以上解釋根本站不住腳。眾所周知,政府部門各司其職,衞生署負責醫療衞生,遇上法律問題,當向律政司尋求支援,絕不可能越俎代庖,更沒有必要另花公帑培訓律師。衞生署為自己人度身訂造帶薪假期,說穿了就是慷納稅人之慨,即使沒有違反法規,在情理上也是說不通的。試想,若受惠者三年後蟬過別枝,納稅人豈非做了冤大頭?

古人說:「寬一分,民多受一分賜;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錢。」警惕為官者不能濫取黎民一分一文。然而今日香港,官場烏煙瘴氣,官員明搶暗偷,有人濫用公帑遊山玩水,有人瘋狂酬酢送禮拉關係,有人一退休便下海從商搵真銀,有人未退休已鋪定「專業後路」,為官者爭相損公自肥,所謂高薪養廉早已淪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