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掌與魚,不可兼得也,不少打工仔為了自我增值,只能利用工餘時間進修課程,或辦理停薪留職。然而本港衞生署卻是例外,該署一名女助理署長獲前署長林秉恩特批有薪放假一年考大律師,涉及一百六十萬元公帑,引來全城嘩然。為甚麼女高官可以魚與熊掌兼得而其他人不行?女高官先後六次獲批有薪假期進修,她是公僕還是學生?更令人質疑的是,林秉恩與女高官到底是甚麼關係?

其實也沒有甚麼好質疑的。須知所涉都是公帑,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拿公帑做人情何樂而不為?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林秉恩對女高官格外垂青,重點培養,那又如何,吹得他脹嗎?根據港府高官的邏輯,部門首長有權根據實際需要批准員工帶薪放假進修,莫說女高官修讀法律,就算修讀美容、插花課程,那也是為美化衞生署及港府的形象,有何不妥呀?

更重要的是,凡事都講公平,做官更要公平。前特首曾蔭權任內遊山玩水,周遊列國,非頭等機艙不坐,非總統套房不睡,幾年下來花費納稅人逾千萬元,為甚麼貪曾能濫用公帑,衞生署女高官就不行呢?還有,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貪杯好酒,將自己變成旅遊專員、公關專員、送禮專員、喝酒專員、三陪專員,堂堂廉署變成酒窖,為甚麼廉署可以不務正業,衞生署就不行呢?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港府禮崩樂壞,高官假公濟私成風,衞生署有樣學樣,何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