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居屋都是港人港地。而自港府開徵買家印花稅以來,境外買家被拒諸門外,全港住宅實際上都已變成港人港地。奇怪者,港府偏要畫蛇添足,推出港人港地,官員還在自我陶醉,說要立法長遠推行港人港地,聽得人一頭霧水,不知他真傻還是扮懵──港府無力解決房屋問題,頻出花招應付民意,出來出去,莫非連自己也騙倒了?

為官者沾沾自喜,無非基於啟德兩幅地皮投標大收旺場,認為這反映港人港地受歡迎,即使成品售價較低,仍無損商家投地意欲。其實,發展商洞悉市場環境,有「戴着腳鐐跳舞」的能耐,在政策規限下牟取最大利潤,他們着重的根本不是成品價格,而是售價與成本間的賺幅──現在市場上少了內地客,起豪宅未必賣到好價錢,加上用家主導,是否港人港地已沒有太大分別。相較之下,競投港人港地地皮,地價成本相對便宜,而將來新樓的售價則由市場決定,隨時只要象徵式折讓一些,明顯是一塊本小利大的肥肉。饒具諷刺意味的是,最終投得啟德港人港地的不是港人,港府「排內」不成,反把肥肉送入內企之口。

在商言商,發展商當然不會做蝕本生意。港人港地笨策之下,唯一吃虧的是節衣縮食儲錢上車的小買家,他們付出真金白銀,買來的卻是業權不完整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