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前晚終於報道了陳希同的死訊,儘管遲報了三天,但報喪總比秘不發喪為好。這則報道,包括標題和電頭在內僅九十多字,通篇不提陳過去擔任過何種職務,也無對其一生的蓋棺論定,是篇相當另類的報道。

內地官式報道通常有個規律,愈短的報道愈難寫。陳希同是和六四事件密切相關的人,當年他和李鵬力主開槍,屬於人神共憤的角色。儘管保外就醫七年,仍屬戴罪之身。最關鍵的一條,他死在六月二日,距離敏感的六四只有兩天,官方當然顧忌,生怕處理不好會引起不測事件。以上三點,令新華社和主管方面頗為傷神,一篇百字報道竟然上下折騰了三天,也算是奇聞一件。

報道用「病亡」代替「病逝」、「去世」,相較而言,「病亡」屬中性偏貶的詞,對死者缺少必要的尊重。其二,在內地訃告用語中,「享年」和「終年」意思雖不一樣,但都有尊敬的意思。此報道為迴避尷尬,介紹陳希同年齡並非緊接在病亡之後,而是頗費心思地另起一句,像是交代人物簡歷一樣,緊跟在姓名和性別之後。其三,報道用過半篇幅介紹陳受審及獲刑情況,凸顯他仍在刑期屬戴罪之身。

官方慎之又慎,報道還是引起非議。中國人講究人情世故,死者為尊,總是要網開一面,不要過分計較。官方如此處理,還是有着濃重的黨爭人鬥色彩,缺少人文關懷精神。當年蔣介石去世,大陸報道的標題是「人民公敵蔣介石死了」,事過快四十年,面對陳希同去世,內地官方仍擺脫不了舊有的思維模式,是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