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衞生署「豪批」一名助理署長級女醫生,全年有薪假期(即唔做嘢卻支足薪水),用公帑一百六十萬(仲未計其他福利和津貼),讓她去律師樓實習,接受大律師訓練。

衞生署的回應,話該署因面對多項法例,及執法權力屢遭挑戰,遂須培育法律及衞生專業的專家云云。

如斯荒謬的解釋,竟得到老頂高永文局長的支持,佢更祭出「公務員事務政策機制」,說部門首長權力範圍,可按既定規矩,就職務需求批准申請!

吓!咁都得,我就要問,政府有哪個部門不涉及法律問題的呢?若個個小頭目都話要去「進修」法律知識,咁我哋香港小市民要負責幾多官員「教育經費」呢?大佬!

仲有,你哋高官個個都各自研習,有「獨立」的「法律意見」,可各自表述,咁唔使再尋求律政司意見啦!咁律政司要嚟做乜?廢咗佢啦!慳番啲錢,毋須養閒人嘛!

喂!大佬!你今日話法律有用,就排隊去讀法律,下次覺得「神打」有用,便派人去修煉茅山術數?世界知識無限嘅喎!點樣「燒滷味」啦!如何弄「大檸樂」啦!都涉及衞生署執法時的法律知識o架!高永文局長派人去學「燒滷味」咯!

黐唔黐線呀?嗰頭至有個調查,話香港無政治人才,呢頭就食豬紅屙黑屎,笑死人!用吓腦啦!吓吓講機制,你估你係機器人咩?

在此要求上述班醫生,返工前,唔好淨係驗身,要驗埋腦啦!唔該!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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