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醫院支援服務部一名已婚高級男管工,藉詞可在人體上畫符助催旺事業運,在去年九月兩度誘騙二十七歲女下屬到醫院會議室內「作法」,並用手指在她背脊、胸前「事業線」及乳頭畫符。涉案四十六歲被告林瑞萬早前在屯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批評被告策劃事件存心誘騙,不宜判社會服務令,遂將他判監兩個月,但准他以現金三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引述報告批評被告,指他首面見感化官時仍堅稱無罪,數天後又改口自爆曾與女事主拍拖,案發時兩人有親密行為,但絕非進行法事,裁判官認為被告沒有悔意。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被定罪後將被辭退及失去九十多萬元公職金,又指其妻已原諒他。

案件編號:TMCC 40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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