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二○一三至二○二二」,勾畫港府未來的垃圾處理模式,政府在文件中聲稱必須透過擴建堆填區、增建焚化爐、推廣廢物回收及落實廢物徵費等政策。

對於跟進廢物政策多年的筆者而言,上述方案絕對是新瓶舊酒的建議。該文件中的固體廢物處理策略,顯示政府不能以較新思維處理廢物問題。過去數十年,當局處理廢物的方法,由焚化為主改為以堆填取締焚化,近年又因堆填區接近飽和而計劃重新引入焚化方案。無論是焚化還是堆填,均會對部分居民構成滋擾。雖然現時堆填區的臭味已對屯門、將軍澳居民構成嚴重滋擾,但在當局公布的減廢策略中,不但不會以關閉堆填區為終極目標,更會大幅擴建堆填區,單是新西堆填區更會擴大二百公頃,令更多新界西居民受到臭味困擾。當局計劃在石鼓洲重新興建焚化爐,更會對大嶼南的生態環境構成嚴重破壞。

在減廢措施方面,於伊信擔任規劃環境地政司的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政府當局已研究加強廢物回收的方法。然而,在二十年後的今日,家居廢物分類回收仍是寸步難行,廢物回收率亦處於極低水平。即使政府在文件中為廢物回收率訂下十年目標,但在二○二二年的人均棄置率仍會高達零點八公斤,遠高於二○一一年台灣的零點三九公斤,可見當局無意認真處理廢物回收率偏低的問題。

事實上,若當局能虛心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並採用立法強制分類垃圾,絕對可以大幅減低家居廢物棄置量。現時日本及台灣已規定在每周的指定日子回收指定類別的家居垃圾,使廢物獲得分類處理,家居廢物棄置量因而急跌。不少焚化爐更因垃圾量不足而關閉,處理廢物的成本亦顯著下降。

立法強制垃圾分類除了可延長堆填區的壽命,更可令香港的垃圾回收再造業蓬勃發展,為基層勞工締造大量就業機會。因此,分類處理垃圾才是治標又治本的處理固體廢物策略。若政府繼續圍繞固體廢物處理問題不斷打轉,無論花上多少個十年,減廢仍只會是空中樓閣,香港仍會受固體廢物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