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連串貪腐醜聞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立法會以特權法傳召,再次出席帳委會聆訊。這次他再也不能以刑事調查為由拒絕回答問題,表面上不得不擺出合作姿態,實際上態度依然囂張,面對議員的質詢,不是扮失憶扮無知,就是推說規例存在灰色地帶,甚至將責任推給前任,毫無愧疚之心。事實證明,立法會的聆訊只是走走過場而已,公眾只能寄望廉署的刑事調查,將貪官繩之以法。

面對議員的公審,湯顯明被迫交代五年任內部分酬酢開支內情,包括直認購買烈酒款待內地官員、分單報銷公務晚宴酒水、贈送與廉署活動無關禮物、以年薪百萬元聘請內地學者出任顧問、豪花近十三萬元租用豪華轎車接送內地高官,還有任內三十三次外訪中多次獲內地接待單位安排遊覽節目,以至廉署近年公帑酬酢開支大增,竟然是執行中央指示協助內地提升反貪能力云云。

顯而易見,湯顯明只是以語言偽術重施故技,繼續糊弄帳委會,雖然不能再以刑事調查作擋箭牌,但不少問題仍然答非所問,尤其是推說不知分單報銷不獲審計署認可,諉過規例問題,不過是翻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舊橋。貪曾去年被東方報業集團揭發接受富豪款待,「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就是以並無規例作藉口,企圖開脫官商勾結、收受利益罪嫌,湯顯明有樣學樣,可見兩人沆瀣一氣,醜態百出。

不認不認還需認,從已披露的資料顯示,在湯顯明任內,廉署不但酬酢開支大增,絕大部分花在接待內地官員,總部開支更由過去每年二千多萬元激增至五千五百多萬元,令人質疑當中不知有多少開支透過不正常方式報銷。瓜田李下,湯顯明退休後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委員,怎脫得了濫用公帑建立內地人脈,為博取政治資本鋪路的嫌疑?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湯顯明對這些破壞香港廉潔形象及廉署聲譽的歪風,竟然不以為忤,視照搬內地官場一套為理所當然,可謂咄咄怪事。

事實上,香港廉潔形象來之不易,內地官員來港考察,應讓他們見識香港有別於內地的官場作風,體現「一國兩制」之下,香港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湯顯明作為肅貪倡廉的最高官員,不但沒有以身作則,反而迎合內地官員陋習,這不是本末倒置嗎?如湯顯明所說,如果中央欲借鑑香港經驗提升內地反貪能力,恐怕所託非人,連香港這個廉政堡壘也在劣幣驅逐良幣之下逐漸被內地官場同化,借鑑經驗又從何說起?

說到底,湯顯明在特權法傳召之下,依然拒絕坦白交代,就是覷準立法會有權調查,無權懲罰,極其量只能提出一番「譴責」而已。最近一名警司收受食肆折扣及餽贈,即使涉款不多,也被法院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相對於這名警司,湯顯明濫用公帑豪飲豪食、瘋狂外訪、送禮收禮,視公務員規章制度如無物,其罪責不是嚴重得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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