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被打男童(左)送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若遇子女「不聽話」,有些父母未能控制自己情緒,一時火滾往往採取極端或暴力手段管教,手法則千奇百怪,如掌摑、起飛腳、以鮑魚刷毒打、罰子女獨留陌生地方自我反省等,以往本港亦發生過多宗父母以非常手法管教子女,父母不但得不到管教的效果,反而惹上官非。

葵涌被打男童(左)送院。(資料圖片)

去年四月十八日,葵涌邨合葵樓三十五歲新移民母親,疑因不滿三歲兒子在屋內亂走,「叫極唔聽」氣上心頭,先摑兒子兩巴掌再起飛腳踢其腰,丈夫回家揭發事件報警,婦人涉嫌虐兒被捕。

○九年一月二十七日,油塘鯉魚門邨四十七歲父親,疑因不滿四歲女兒失禁及頑皮,竟以拳頭及鮑魚刷毒打她,母親亦對其傷勢視而不見,要待十二日後女童臀部傷口化膿,才將她送院檢驗。女童父母均被控虐兒須入獄,父親更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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