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討論由私人及社福機構經營的體育會的開放問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透露,政府正為於一一至一二年到期的五十多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進行續期工作,其中十個已完成,全部為期十五年。

多名議員質疑政府正就有關契約政策進行檢討,現續約十五年明顯太長,要求政府改以臨時租約代替。

曾德成承認政府將就契約政策全面檢討,承租人將來不一定能以同樣條件續約,但死撐今次續約十五年合適合理,可讓承租人為未來發展作準備,又強調政府有權提早收回用地,故續約年期不會影響政府長遠規劃。他又說,當局審核了四十六份由契約承租人提交的開放計劃,其中已完成續約程序的體育會有七個,經磋商後該七個體育將每月開放一百多個小時至三千三百多個小時不等。

議員胡志偉就表示,本港現時對土地有很大渴求,質疑續約十五年是否恰當。另一議員蔣麗芸形容不少體育會現已變質,成為「聯誼會食飯場所」,根本並非發展體育康樂活動,促政府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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