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華旅遊一名男領隊去年十二月四日帶團從曼谷回港時,因在國泰航機上用手機偷拍三名空姐腳部而被捕。四十八歲被告陸國雄早前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被判處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親自求情時表示因工作關係擔心未能完成服務令,詢問裁判官有否其他方式處理,裁判官即回應說:「咁坐監啦,你想做社會服務令定坐監?」被告最終同意履行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TWCC 11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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