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槍手」中介為保生意改變策略,除內地外,更推介遠赴南韓等東南亞國家代考。本港法律界人士表示,「請槍」屬嚴重罪行,考生付錢請人到外地代考,同樣觸犯法例,而且刑罰可能比本港更嚴重。

去年二月,廣州外語外貿大學研究院三名英語尖子為二千元人民幣的報酬,來港當考試「槍手」,使用虛假文件,代考托福英語試。結果,三人遭監考員揭發事件,被警方拘捕,被判入獄十個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然「請槍」過程曾在港商討及進行,無論是請槍者或「槍手」可能已經觸犯本港法例,可被視為串謀詐騙,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十四年。至於跨境「請槍」,陸直言,跨境制裁中介有一定難度,但提醒港人切勿以身試法,「每個地方都有自己法律,喺外地犯法分分鐘嚴重過喺香港,對方亦可以發出通緝令,可能以後都唔可以入境嗰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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