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凱琳

部分學聯成員日前趁特首梁振英出席活動時示威請願,要求他就政改等問題與學生對話,期間示威者與警方爆發連場衝突,有指部分學生被推跌受傷,更有女學生疑被男警員觸及重要部位,場面混亂失控。保障公眾安全的同時,警方應如何對待示威者?

歐陽凱琳

Q:今次事件中,是示威者行為過激,或是警權過大?

A:根據警例,警方有責任於公眾集會時採取合法措施維持治安。但就事件的報道來看,要判斷當時示威者有否妨礙公眾秩序,仍然存有爭辯的灰色地帶,況且現場為校園,影響公眾秩序的程度有限,而且從片段看,混亂場面似乎是由警方介入調停示威者開始。

Q:為何示威者和警方經常衝突?

A:示威期間的警民衝突,主要源於警方如何處理示威的現場安排,例如安排封路的區域不足以容納事前申請示威的人數時,很容易會因人流堵塞而觸發混亂場面,需要警方即時調整。若開放的示威區域面積與示威者期望有落差,示威者或會衝擊警方表達不滿。

延伸思考

1.示威期間,警方如何平衡集會自由和公眾安全?

A:法例賦予警方權力保障公眾安全及生命財產,同時,基本法亦保障市民享有集會自由。要平衡兩者,警方和示威代表需要於示威前做好溝通,協議集會人數和地點等;若示威現場出現任何突發事件,雙方需要即時互動和溝通,避免暴力場面。

2.現時警隊的投訴機制是否足夠?

A:目前警方雖然存在投訴機制,但其透明度仍然不高,只屬警方內部聆訊,公眾無法參與或監察投訴的調查經過,只可期望警方可就投訴作公平公正調查。若要完善現行的投訴機制,可考慮將專業人士等加入警監會,一同處理投訴個案,以視公正。

3.近年市民對警隊表現的滿意程度有所下降,原因何在?

A:香港回歸前或初期,警方對於公眾集會或示威傾向採取比較寬鬆和溫和的手法維持現場秩序,但反觀近年,警方似乎使用的警權增多了,加上由於近年的示威主要針對現任政府的施政,而警方又屬於政府部門,或會變相成為示威者的抗衡對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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