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前局長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這單新聞大快人心。一快,是《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的實名舉報終於落到了實處。羅不過一個媒體的小負責人,他有勇氣舉報一個大權在握的現任副部級官員,令人感佩。期間,能源局還就舉報回應稱純屬污衊造謠,羅遭遇的壓力可想而知。

二快,是羅昌平舉報成功提供了正能量示範。以劉的副部級官身,要撼動他的確不易,但羅做到了。這其中固然有《財經》和王岐山關係密切的原因,但通過實名舉報能扳倒副部級官員,卻會激勵掌握內情的人,鼓足勇氣舉報貪官。這樣的正能量效應,比高喊多少萬遍口號都管用。

三快,王岐山鐵腕反腐看來所言並非全虛。報道稱,王要辦幾件大案要案,震懾官場,先治標再治本。從四川前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倒台,到劉鐵男終被調查的情況研判,王岐山反腐看來真如其面相,有點來勢兇猛。

三快之後也有一憂:公權為私人背書,該算甚麼性質的行為。羅昌平舉報劉鐵男後,能源局跳出來為其闢謠。現在,當初的「謠言」變成事實,能源局的闢謠倒真的成了徹頭徹尾的造謠和污衊。試問,公權有何資格為私人行為擔保背書?公權公然造謠污衊又該當何責?

面對如此公私不分的體制,此次羅昌平獲王岐山力挺,才扳倒了劉鐵男。但內地官場貪官比比皆是,公私不分現象屢有發生,靠王岐山兩隻手怎樣也罩不住舉報的羅昌平們。試問中紀委,靠甚麼能保證貪官不再以公權的名義為其私人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