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婦前日在慈雲山一間地產代理公司遺棄女兒,警方認為不涉刑事成分,已與內地婦聯絡,通知接回女兒,列為家庭糾紛處理。事發於前日下午,姓余(三十歲)內地婦人帶同兩歲半女兒,到翠鳳街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向職員聲稱女童是與姓劉(六十二歲)東主一夜情後誕下。因東主不在,她將女童遺下,隨即離去。東主其後返回,不肯認領女童,於是報警,女童送院檢驗,余女一度失去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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