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內地電子採購網站「阿里巴巴」上有公司聲稱可收費二千五百元人民幣代辦「香港記者證」,更在網站上邀請代理加盟;不少內地網站亦圖文並茂報道,本港早前由「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首次統一發出「新聞記者證」及「新聞工作者證」,證件上更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字樣及疑似特區區徽的標誌,幾可亂真。不過,香港政府新聞處指特區政府並沒有所謂「香港特區新聞管理局」或「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處方知悉上述事件後已將資料交警方處理。

多個內地網站報道假消息

近日一間名為「深圳市×××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網站上招攬代理代辦香港記者證,聲稱可代向「香港新聞記者協會」申請「香港記者證」,網站內詳列申請條件,如申請者須為出版、傳播機構的記者、攝影記者或新聞業僱員,費用二千五百元人民幣,包括入會費、年費及服務費,如一次申請多名可獲價格優惠,申請者亦須繳交「年審費」港幣五百元。

多個內地網站近日亦刊登報道指,「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於今年二月十九日首次發出香港記者證的統一版本,更指不少香港媒體更換該款統一版記者證,並指該記者證上有多種防偽措施,發出的所謂記者證的相關公司分布在深圳、北京及重慶等地,香港亦有聯絡電話。

阿里巴巴集團發言人回應稱,正研究相關商品是否合法,強調網站上有幾百萬件商品,如發現有商品非法,會採取適當行動。

香港政府新聞處指出,特區政府並沒有所謂「香港政府新聞管理局」、「香港特區政府新聞事業管理處」、「香港傳媒管理局」、「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香港政府新聞處亦從來沒有發出所謂「香港新聞記者證」或「香港新聞工作者證」的統一版本。該處表示已知悉上述報道,已將資料轉交警方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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