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首宗變性人在變性後爭取結婚權的案件,終審法院已定於下周一頒判決。案中上訴人W年約三十七歲,是一名男變女的變性人,她○八年變性後獲新身份證,以記錄她成為女性,但當她在○九年九月與男友登記結婚時卻被拒絕。W為此提覆核,但在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敗訴,她提終審上訴,並透過代表律師形容這次是她控告政府反對與男友結婚的最後一戰。

案件編號:FACV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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