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母涉嫌將四歲兒子供予男網友肛交案,控方昨在庭上披露涉案男網友唐立漢,原來曾一度被刑事檢控,但四個多月後指控被暫時撤回。另外,庭上繼續播放女被告的錄影口供,她承認曾多次藉着跟唐性交,以換取對方「借」錢給她,每次金額由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她又指帶兒子見唐前,亦曾要求唐再借錢。口供更顯示被告知道唐有對其子落藥,令其子熟睡以便侵犯。

據控辯同意案情指,現年三十二歲女被告被捕後,同意帶警方上門到唐立漢的深井住所找唐,唐最終被捕並同意往警署解釋,但之後他拒絕回答警方所有問題。去年七月十日,唐被控施用藥物意圖促致性交罪解往荃灣法庭提訊,但到十一月底,律政司決定將唐的控罪暫時撤回。

被告指唐「做過藥房」

控方續播放被告的錄影口供,當中當警方拿出被告跟唐的MSN網上對話紀錄給她看後,她更正先前供詞,指她曾在前年四月、六月及九月,共三次帶兒子P上唐家。她更透露原本跟唐約好,在去年七月七日再帶P上去,惟她同日凌晨已被捕,P才倖免。她承認自己與唐性交及帶P見唐時都有問唐「借錢」,共借了逾萬元,但從來沒有還過。

被告續指,唐曾說過「做過藥房」,首兩次見面時都給被告一些白色藥丸,叫她輾碎溶入水中讓P飲,以令P睡覺,但她兩次都趁唐不察覺下丟藥。到第三次唐換了另一款藥,並自行將藥放到水裏給P飲,終令P睡着。之後唐僅以陽具貼住P的屁股時,便遭她制止,為安撫唐她遂用口幫唐「解決」,但最終因唐無興奮而未能成事。

雖被告聲稱無向P餵藥,但MSN對話顯示她曾叫唐「記得拎藥」,又質疑其藥之效力︰「我瞓佢(P)都未瞓」,更提醒唐說「如果佢痛會醒,會報寸」等。此外,被告與唐的對話更有大量與兒童性行為的具體描寫,內容不堪入目;唐更稱曾至少與一名十二歲男童肛交。

案件編號: HCCC 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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