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峰

【本報訊】因參與前年七一遊行後的集會遊行,被控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的二十六歲見習律師陳玉峰,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七日,以待辯方索閱涉案文件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候審。對於泛民主派指陳身兼「佔領中環」秘書處義工,質疑當局政治檢控,律政司發言人反駁,決定檢控陳時根本未出現「佔中」議題,故此案與「佔中」不可能有關。

陳玉峰

被告陳玉峰(二十六歲)被控一項協助舉行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集會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她在一一年七月一及二日,協助舉行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裁判官在提堂期間特別指出,從傳媒得知警方很難才找到被告,故一度要求確認被告在控罪書上的鴨脷洲地址,如被告更改地址,必須立即通知入境事務處。

律政司:無任何政治考慮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表示,本案的拘捕行動引起廣泛關注,當中有報道與事實不符,故此特別就某些方面作出澄清。發言人指出,律政司有既定機制確保檢控決定及相關事宜,均為公平、公正及嚴格依照法律處理,不會加入任何政治考慮。發言人又強調,律政司就本案作出檢控決定時,根本尚未出現 「佔中」議題,故此本案的檢控與「佔中」不可能有任何關係,而被捕人身份亦不會影響檢控決定或其後的法律程序。

案件編號︰ESCC 15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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