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十九歲無業漢於前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天水圍住所打傷提出離婚的四十一歲妻子被捕,但他獲准保釋期間再找人扮女警務督察打電話給妻子,誘騙妻子於去年一月三十日前往元朗西菁街兒童遊樂場與他見面,他要求妻子復合,但被拒絕及出言侮辱,他遂用通渠水潑向妻子,令她毀容。被告余添喜早前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及一項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昨被判監八年。

案件編號:HCCC 31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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