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陸國雄

【本報訊】二十二歲失明青年於二○○八年在學校讀書時,涉嫌在校內廁所與未成年學弟非法肛交,事隔三年,已離校的事主向女友提及此事,因而驚動社工及報警。青年在前年底被捕,他昨在高院認罪,其代表大律師求情時爆出,被告在十四、五歲時懷疑曾遭學校舍監非禮,事件鬧上法庭,但舍監最終獲判無罪,他干犯本案亦可能是受此事影響。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索取被告的感化等報告才判刑,期間准被告保釋。

被告陸國雄

案件編號: HCCC 317/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