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光

有關警員在當值時的休息時間,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目前軍裝警員除用膳時間外,尚有半小時的休息時間,一般會分兩次休息,即是每節十五分鐘,而指揮官可以將休息時間合併為一節,休息半小時。他指,一般警員在休息時多數會選擇「飲杯水」或「寫吓簿仔」,最重要是「遵守警務人員操守,顧及形象」。

陳祖光

另外,有警隊內部人士指出,警員巡邏時的休息地點,一般由警司決定,事前需諮詢地區人士意見。他說,警隊亦規定警員休息前,需與電台聯絡,以確保上司可安排人手調動,避免出現真空情況,同時亦可保障警員不會被指「偷懶」。此外,他表示同一地方有六名警員出現,可能是工作需要,未必是「飛咇」。

至於被警員用作蛇王的快餐店企業傳訊部發言人表示,該位於怡和街的分店二十四小時營運,但每晚均會關閉部分地方,節省能源及清潔。發言人稱,一般會建議顧客在其他位置用餐,以免造成不便,但若顧客要求使用關閉範圍,餐廳亦會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