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信箱:應徵政府工 也看其他學習經歷
學生問:
「在新高中課程中,學生須修讀四個核心科目,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和通識教育。現時公務員職系招聘人員時,一般都訂立所需的中、英文科的成績作為有關的語文能力要求。政府日後聘請公務員時,會否把數學及通識教育列為入職的必修科目?」
答:招聘部門/政策局會因應轄下職系的工作需要,就學歷、專業資格、專門技能、工作經驗、語文能力等方面釐定所需的入職要求。至於數學、通識教育或其他新高中選修科目,會否定為某職系的入職要求,則由有關的招聘部門/政策局根據工作需要而定。
家長問:
「由於學生需要獲取其他學習經歷,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和社會服務等,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其他學習經歷會否視作其中一個科目?」
答:其他學習經歷是新高中課程三個部分之一,這些學習機會佔課時百分之十五或以上,並對學生全面發展很重要。學生在高中期間參與其他學習經歷的情況和所獲成績,會記錄在學生學習概覽內。雖然政府並無計劃在聘任公務員時,把其他學習經歷定為其中一項入職要求,但有關部門在評估應徵者是否適合受聘於公務員職位時,會把學生學習概覽所載的資料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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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老師 余程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