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上月發表報告批評警方打擊酒後駕駛欠效率,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召開聆訊,有議員批評現時並非每間警署也設置呼氣測試器材,導致覆檢出現延誤,駕駛者體內的酒精含量已下降,變相「放生」醉駕人士;議員又建議警方進行呼氣測試時,應集中在夜間醉駕高峰期執行。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回應指,會在資源許可下,於每間警署設置測試器材及引入流動測試儀器,日後亦會多在夜間進行測試。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引述審計報告指,據現時檢控酒後駕駛的三級制,體內酒精含量愈高,罰則愈重,但報告指部分醉駕司機在馬路接受呼氣測試超標後,到警署覆檢時,因警署沒有測試器材或器材故障而延誤覆檢約一小時或以上,體內酒精含量隨而下降,得以脫罪。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亦質疑警方執行醉駕測試的地點太固定,夜間測試時間較少,效率欠奉。

深圳灣大橋試偵察平均車速

曾偉雄回應指部分延誤覆檢原因與駕駛者要求律師在場,或因語言關係須召喚翻譯人員到場有關。警方會在資源許可下,盡快為每間警署添置呼氣測試器材,亦正研發流動測試儀器,簡化呼氣測試程序,已委託香港科技大學測試新儀器效果,預計年底完成測試。他又指會保持呼氣測試在時間和地點上的隨機性,日後會在夜間多進行呼氣測試。

審計署報告亦批評現行偵察車速攝影系統造成漏網之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回應指,會在今個立法年度於深圳灣公路大橋試用偵察平均車速的攝影機,加強打擊超速駕駛。他又指會考慮由政府資助所有小巴安裝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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