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補習導師從任閱卷員的中學女老師,取得去年中學文憑試中文科評卷準則及口試問題,上載於補習網站,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有關文件須保密規定。現已轉任酒樓侍應的男導師被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昨於沙田法院認罪,准保釋至五月二十四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後始判刑。

被告施逸龍(三十六歲),承認於去年四月至五月期間,目的在為自己獲益而不誠實取用電腦,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控罪的嚴重性。

案情指,被告在事發時透過在佛教善德英文中學任教中文的劉姓女友人協助,取得考評局向閱卷員及口試主考員發出的去年中學文憑試中文科評卷準則及口試題目,並將之上載到被告任職公司經營的學習網站內,希望藉此提高網站的知名度,吸引廣告點擊率獲利。

案件編號:STCC 15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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