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右)收購伯明翰的資金來源受到控方質疑。(資料圖片)

【本報訊】楊家誠於案件開審前的個半月內,先後循不同法律程序提多項申請,但都被一一駁回。主審本案的區院法官游德康昨駁回楊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後,案件才可在昨日正式開審。另外,楊早前亦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要求將洗黑錢案由區院轉交高院審理,結果亦失敗,高院昨批評其申請是濫用司法程序和企圖拖延開審時間,下令他付訟費給律政司。

楊家誠(右)收購伯明翰的資金來源受到控方質疑。(資料圖片)

下令支付律政司訟費

楊家誠在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時,聲稱涉案戶口款項大部分是他用巨額現金進行股票投資所得,但因事隔太久遠,他已無法向相關的七間證券行索回文件,繼續審訊會對他不公平。他投訴警方調查時嚴重疏忽,無向相關證券行索取紀錄,令他無法及時阻止證券行銷毀交易紀錄。

游德康昨指,假如楊有用巨額現金進行股票交易,應有人會記得起,但楊無提出任何相關證據或傳召證人,楊根本未能證明其說法屬實。此外,警方調查涉案戶口提存紀錄時,根本不知牽涉到楊所指的七間證券行,警方並無疏忽。游官因此駁回其申請。楊原透過律師再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周二開審,但也被游官拒絕,控方隨即在庭上讀出開案陳詞。

另外,楊於三月中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要求高院下令律政司將洗黑錢案由區院轉交高院審理,但其申請未獲高院受理。高院暫委法官韋毅志昨頒發書面訟費判令,批評楊的申請是濫用司法程序兼瑣碎無聊,根本無合理勝算機會,而楊在提出申請時亦未有向法庭全面披露相關資料,該項申請只是圖拖延案件開審時間的「虛招」,高院因此罕有地下令楊要支付訟費給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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