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被「大耳窿」由澳門押返港追數,他為求還債,在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到藍田啟田道中銀分行,向銀行職員遞上寫着「打劫 要五萬元」的字條,但職員匆忙間沒有細看,以為他要提款,遂叫出示存摺,他事敗離去。約十分鐘後無業漢再到附近的交通銀行,以相同手法成功搶走一萬零五百元,其大膽行動連押解他的「大耳窿」也被嚇跑,直至去年六月十五日他才被捕。四十八歲被告陳立強昨在高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及一項搶劫罪,判監四年八個月。

案件編號:HCCC 3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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