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則地產代理的廣告成了新聞,該廣告推銷一個位於港島區康怡花園的二手樓盤,以「收租好過打劫」作宣傳,因為內容「出位」,所以成了報章新聞。其實,收租好過存港幣收利息或許是真的,但收租好過打劫則未必盡然,除非你是一個很拙劣的劫匪。

據說,該樓盤的實用面積約五百平方呎,售價四百九十八萬元,筆者曾向地產代理查詢,這類樓盤的市值月租約為一萬四千元,扣除管理費、差餉、出租的代理佣金,每月實收將低於三厘回報。而且,每當租約期滿要更換租客時,業主還得花費一筆錢替樓房翻新,略給新租客十天八天的免租期,若稍遲一、兩個月才租出,又要蒙受損失。如此計算下來,可能實質的回報只剩兩厘半。還有,上述的成本尚未計及買入樓宇的律師費、買樓的代理佣金和政府「加辣招」後的雙倍印花稅,三者加起來幾乎等如兩年的租金收入。

這樣一算,原來收租不但好不過打劫,實際上是「收租慘過被人打劫」!試想,你如手持五百萬現金,買入最大中資電訊集團的股票有四厘回報,買房產信託基金有四、五厘,買中資銀行股有五、六厘。即使你甚麼也不想幹,單買入人民幣作定存,也穩袋兩厘八的回報。這年代真是只有傻瓜才愛買樓收租,不過,這個世界的傻瓜還是有許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