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貪腐,解放軍今起更換新車牌。高檔豪華車輛、私人車輛、超出文件規定以及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地方單位和在軍隊、武警兼職的地方領導車輛,奔馳、寶馬、林肯等或排氣量超過三升、價格超過四十五萬元的高檔豪華轎車、越野車,被禁掛新車牌。

這三條規定,從車輛來源、品牌和排氣量三方面做了界定,堪稱反貪腐動了真格。但由此引起的問題也不少,一是軍中原有的那些豪華汽車該怎麼處理。軍隊中排氣量超過三升的高檔車頗有一批,這些車既掛不了新牌,就必得淘汰,於是,資產流失和動用軍費購新車,又必不可少。

二是原來掛軍牌、實則為民用的豪華車該怎麼處理。過去所謂的軍中豪車,這類車佔大頭,其車牌來源渠道複雜,有租用,有通過不正常渠道購得,有假冒,有掛靠在軍隊名下。凡此種種,現在要撇清這些車和軍隊的關係,怕是很不容易。

反貪腐,靠換一塊鐵皮牌子行不行?這問題現在不好答,但有兩條可肯定,一是新舊鐵皮牌子更換,並非換下來就能了事;二是國人最擅長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更換鐵皮後會有多少新貓膩出現?

新車牌首個字母為各軍區、各軍兵種拼音縮寫;第二個字母依英文排序,A為司令部,B為政治部,C為後勤部,D為裝備部……濟南軍區政治部向上反映,如此排序,他們的車牌將是JB打頭,請求更換。上邊答覆:人家瀋陽軍區政治部車牌SB打頭都沒意見,就你們事多。看看,車牌未換,問題已出,內訌又起,還能指望這塊新鐵皮反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