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泡膠山」的高度幾與背後西九龍公路看齊,有駕駛者投訴膠箱不時被強風吹上公路,嚴重威脅安全。(讀者提供)

「係咪要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人命傷亡先肯做嘢!」(議員王國興)

「發泡膠山」的高度幾與背後西九龍公路看齊,有駕駛者投訴膠箱不時被強風吹上公路,嚴重威脅安全。(讀者提供)

記者發現每日凌晨四、五點都會有多輛貨車運載發泡膠箱到停車場交收。

不知是否被投訴,發泡膠箱存放位置近日搭建了臨時「天幕」。

【記者趙婉嫻、陳素貞】南昌港鐵站對出、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旁,一個露天公眾收費停車場驚現兩座「發泡膠山」,囤積成千上萬個發泡膠箱,被指危及附近高速公路駕駛者安全。警方證實曾接獲投訴,懷疑發泡膠箱吹上毗鄰西九龍公路,影響途經車輛。本報記者追查下更揭發,負責批出停車場短期租約的地政總署涉嫌嚴重失職,懵然不知停車場承租人以出租車位為名,將部分地方轉租予第三者經營回收場,卻向本報堅稱無發現停車場有轉租,及後知悉本報掌握充分證據,地政總署才改口表示:「會去做嘢。」

從事物流業的王先生指出,今年農曆新年駕車行經西九龍公路,兩度被發泡膠箱「突襲」。最近一次前方車輛急速煞車,閃避迎面衝來的發泡膠箱,險釀意外。他懷疑發泡膠箱來自南昌港鐵站對出一個露天停車場,估計當時囤積了約萬個發泡膠箱,足有三層樓高。王曾致電政府熱線1823投訴,並將相片連同投訴信副本抄送地政總署、環境保護署、警察交通部、長沙灣消防局等部門,但到四月情況仍未見改善。記者曾多次到現場視察,發現停車場內有兩個地點存放大量發泡膠箱,儼如兩座「發泡膠山」。

警方消防均收投訴

地政總署表示,於二○一一年九月一日批出上址租約,可作公眾停車場及/或露天存放貨物用途(危險品除外),但承租人不得租予第三者(收費停車場的租客除外)。地政總署承認去年亦曾接獲一宗停車場囤積大量發泡膠箱的投訴,但堅稱九龍西地政處最近多次派人巡查,無發現承租人將該地的短期租約或部分轉租予第三者,「承租人話發泡膠箱係佢哋嘅!」地政處職員亦無發現停車場內有展示回收商的字號,又指發泡膠箱存放於限制範圍外,無違反租約條款。

警方證實,今年三月初收到有發泡膠箱吹上公路的投訴,已指示警員留意及加強巡邏,確保道路使用者安全。消防處由前年十一月至今,最少接獲六宗相關停車場囤積大量發泡膠箱的投訴,但巡查後因無發現阻塞走火通道和違反《消防條例》,故毋須執法。

消防處指,發泡膠的半製成品或製成品不屬危險品,但製造原材料聚苯乙烯屬第9A類危險品。香港大學化學系教授陳偉鍵表示,塑膠物料燃燒都會釋出有害氣體,發泡膠屬可燃物,雖非易燃,但若大量儲存會有危險。若存放室內,燃燒釋出的有害氣體積聚,較在露天地方更危險。聚苯乙烯遇高溫時會釋出致癌物。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地政總處事官僚,敷衍塞責,推卸責任,「係咪要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人命傷亡先肯做嘢!」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