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廉署無人看門口
廉政風暴愈吹愈烈,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貪湯的聲音日形高漲,CY梁振英終於有個說法,聲言待廉署完成內部跟進之後,特區政府一定會決定在有需要時嚴肅和全面處理事件。按目前事態發展,可以中頭獎拿貪湯開刀的應是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但職權僅限於貪湯任內酬酢開支是否用得其所,最多也只是譴責他失職,沒有監管公帑運用得宜。至於進一步追查貪湯是否損公自肥的刑責,以至整個廉署的監管問題,相信要分由廉署及特區政府處理。
政務司司長林鄭日前回應貪湯事件,聲言約束公務員的酬酢和收禮規範同樣適用於廉署,倘若有人違規,就需要調查。既然廉署內部須遵守與公務員系統一致的酬酢及收禮規範,為何仍會爆出貪湯醜聞呢?原因正是廉署僅向特首負責,權力集於廉政專員之手,屬於高度封閉部門,除了同屬直接向特首負責的審計署有權展開衡工量值調查,廉署再無其他制衡,專員的管治作風,基本上決定了廉署是否慎用酬酢和送禮開支。
今次廉政風暴重災區在社區關係處,審計報告揭發該處巧立名目,一頓公費宴請分單報銷開支,正式掀起了廉政風暴序幕,隨着貪湯更多搵公帑着數醜行曝光,社區關係處儼如他的公帑提款機,事件更令人詫異之處,即使火頭愈燒愈大,主要由社區關係處提供的開支帳目仍然十分混亂,甚至被質疑有隱瞞部分開支之嫌,到底是貪湯神通廣大,人走茶未涼,還是廉署內部仍然存在貪湯命運共同體呢?
官場中人說,過去社區關係處部分首長級官員由政務官借調,能夠確保辦事準則與公務員系統一致,加上政務官通常三年一調,並非長駐部門,倘若發現內部管理背離政府規定,起碼不會保持沉默,發揮政務官一貫看門口作用,不像以合約制受聘的部門人員較多顧忌,專員話點就點。近年社區關係處首長級官員不再由政務官借調,改由內部廉政主任職系晉升,貪湯事件顯示社區關係處成為他任內的私人社交辦公室,可見廉署一人話晒事的後果。一旦日後特區政府檢討廉署運作,不知會否恢復舊制,再次借調政務官空降社區關係處看門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