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去年修訂四條隧道附例時出現「甩漏」,至少九宗在東區海底隧道違例超速個案,至上庭時始發現只能罰款而未能按法例扣分,當局被迫「放生」違例駕駛者。當局昨日急忙向立法會提交技術修訂以「補鑊」,預計最快月底能完成修訂。但現時仍有五十多宗相關個案正排期上庭,有立法會議員擔心若有關法例因「拉布戰」未能及時修改,將有更多違例個案被迫放生。

政府去年七月修訂四條隧道附例,包括東區海底隧道、大老山隧道、西區海底隧道及三號幹線,規定駕駛人士必須遵守隧道內的交通標誌等規例,但當局未有同時修訂《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相關條文,結果導致駕駛人即使在有關隧道內超速,當局只能罰款,而無法扣分,涉及分數由三分至十分不等。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斥當局做法離譜,不滿未有在十月立法會復會時即時修正,要延至昨日才修改實太遲。當局承認他們在進行檢控程序時始發現有漏洞,強調如能順利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快本月底可完成修訂,又指截至本月底均未有同類個案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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