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問題,似乎開始露出一絲曙光,新任平機會主席也感受到社會上日益強烈的聲音,承諾適時開展公眾諮詢。教會和教育團體除了一貫的道德口號,又提出了「逆向歧視」的論點,引起「非小眾人士」的憂慮,擔心日後可能就此而惹起法律爭拗。

剛好最近有兩宗由性傾向引起的個案受到媒體關注,均涉及已接受變性手術人士的日常個人生活問題。首宗的主角是早已成為女性的變性人,欲與男友結婚不被接受,指控政府剝奪其婚姻自由。官方律師抗辯時將變性人婚姻等同同性婚姻,引起爭議。同性婚姻觸動傳統社會主流核心價值,不能勉強推行,還需要一段時間尋求共識。變性人性別既已改變,社會應該接受其自選最終性別,不能壓制其人身自由和權利,且看法庭如何判決。

另一位變性人不滿別人稱呼其為「先生」,認為受到歧視而跑到平機會投訴。不知那位稱呼女士為「先生」的人士動機為何,但社會人士能夠互相包容才能容易互相接受而和諧共處。「先生」本是對別人一個尊稱,原無性別之分。近代史上有一封很重要的信件,開頭是:「慶齡先生:重慶違教,忽近四年……」是毛澤東寫給宋慶齡加入政協籌委會的邀請函,難道毛澤東會不知道宋慶齡的性別,或在對她作出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