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筆者在步行往立法會途中,遇到一群手持橫額的長者,緩緩地從政府總部遊行至立法會,就居港權問題向議員反映意見及提交請願書。在過去十多年,這群長者無懼風吹雨打,甚至飽受社會歧視及責難,仍堅定不移地為其子女爭取居港權,希望能早日與子女團聚。他們堅毅不屈的意志實在令人動容,亦凸顯現時入境政策的不義之處。

這批長者之所以風雨不改地爭取與內地子女團聚,是與中華民族重視親情的特質有密切關係。對中國人而言,親情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若與親人天各一方,即使生活如何舒適也不會快樂。不幸的是,不少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基於港英殖民政府的入境政策所規限,多年來均未能取得居港權,令他們長期與父母分隔異地。

回歸後,由於《基本法》列明永久居民所生子女可享有居港權,港人父母以為當局會批准內地子女來港定居。終審庭在一九九九年裁定香港永久居民所生子女,不論有否單程證,均享有居港權,更令他們以為夢想可以成真。然而,政府無視法庭裁決,逕自向人大申請釋法,中共最終規定香港居民的子女必須獲內地有關部門批准才可來港,令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權名存實亡。

人大釋法至今已超過十三年,當年一百六十七萬名港人子女來港之說亦被證實是無稽之談,但港人的內地成年子女至今仍難以取得居港權。部分港人子女在十多年前透過各種途徑來港後,港府既不驅逐他們離境,又不給予他們永久居民身份,令他們以非居民身份在港逗留,生活苦不堪言。

香港居民的子女未能取得永久居民資格,其實是極荒謬及不人道。不少歐美國家均會批准新移民在外地的成年子女入籍及與家人團聚。與此相比,港人子女來港定居的審批權卻牢牢掌握在內地政府手中,即使市民促請港府批准其子女來港,當局亦愛莫能助。

為了確保本土利益不再被出賣,港府必須盡快取回入境及永久居留的主動審批權,讓港人在內地所生的成年子女盡快取得居港權,還這群老人家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