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實施「限奶令」至今近兩個月,惟在案中針對充公奶粉數量的條文上仍有灰色地帶,裁判官與控方各持己見。引起爭議的兩宗相關案件昨於屯門法院處理時,控方表示索取律政司的意見後,堅持應充公案中所有奶粉;裁判官則指有關條文不夠清晰,認為「疑點利益」應歸被告,故裁定需向兩名被告各歸還兩罐「合法」攜帶出境的奶粉,其餘過量奶粉則充公,另外判二人罰款。

兩案被告分別是內地女秘書黃秋平(五十一歲)及飲食業經理施序民(四十二歲),早前各承認在今年三月於深圳灣管制站,分別企圖輸出三點六公斤及五點四公斤的嬰幼兒奶粉,黃昨被判罰五百元,施判罰七百五十元。

案件編號:TMCC 1131、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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