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被控於○一年至○七年間洗黑錢逾七億二千萬元案,昨於區院開審,楊否認五項洗黑錢罪,其代表律師隨即申請終止聆訊。律師指控罪涉及的時間自○一年開始,但戶口內的款項大多是楊投資股票等所得,一般證券行只會保留七年紀錄,故楊無法拿出有關銀行戶口的股票交易紀錄抗辯,當中包括八間證券行的文件紀錄。控方則指涉案戶口只有一億二千萬元涉及股票投資,涉及該八間證券行的紀錄更只涉約四百二十萬元,只佔小數。不過,楊的律師回應指有關交易均涉現金交易,涉款更高達約一億元。法官將有關申請押後至本周五裁決。

楊家誠

被告楊家誠(五十一歲)被控於○一年一月二日至○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利用永隆銀行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五個戶口處理合共七億二千萬元的可公訴罪行得益。被告昨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作為代表,控方則由資深大律師李定國作代表,控方的律師團隊包括被指活躍於社交界的大律師梁芳。

楊家誠的律師指因楊得不到公平審訊,故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他指一般刑事案件需由控方證明被告干犯了控罪,但涉及洗黑錢的控罪則不同,被告需提供證明。現時的控罪涉及○一至○七年,但警方於○七年才開始調查,前年才檢控被告,被告亦於此時才得知控罪涉及的是那些銀行戶口。辯方指該些戶口的款項大多是被告從投資股票賺取,但是證券行只會保留七年的紀錄,被告亦沒有相關紀錄,因此最多只有○四年至○七年的投資紀錄,故被告未能拿出相關文件作抗辯。

案件編號:DCCC 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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