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歐文龍世紀巨貪案行賄及清洗黑錢部分,被告劉鑾雄每次審訊均以患病為由缺席聆訊,由去年九月首次開審拖拉至今已七個多月。相對過去審理歐文龍親屬及多名商人涉及的行賄及清洗黑錢案,法庭在多名被告缺席下照樣進行聆訊及判刑,更透過國際刑警通緝在逃人士,做法明顯有異。法律界人士及澳門立法會議員陳偉智均表質疑。

憂慮成為缺席先例

澳門法律界人士坦言今次情況少見,因為即使被告不在場,法官亦應該繼續開庭。

「(因病缺席)一般改期會改一至兩次,今次咁嘅情況比較少!」就劉鑾雄三度稱病致審訊延期,有資深澳門大律師直指情況不常見,易令外界產生負面聯想,「點解(法官)容忍度咁大,一次又係咁、兩次又係咁,令人諗係咪地位高啲有錢啲,就會受到唔同對待,法院為你改咁多次期,真係好肉酸。」並且擔心成為壞的先例。

認為應繼續開庭

他認為,如無特別原因,法官應以告示方式繼續開庭,又或與劉鑾雄代表律師研究簽署缺席聲明,在劉不到場的情況下審理案件,「單案應該go ahead(繼續),法院應該考慮自己嘅尊嚴。」他續指,有需要時,法官可執行《刑事訴訟法典》內列明的強制措施,扣留被告,「一過澳門就捉住佢,困佢入路環(監獄),直到單案審完!」

事實上,○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一宗歐文龍案的行賄及清洗黑錢部分開審,案涉七名被告,當中包括歐妻陳明瑛及商人何明輝等三名被告一直缺席,但案件並未因此延期,一審七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後,澳門當局隨即透過國際刑警通緝陳明瑛及何明輝。而另一宗歐文龍案的行賄及清洗黑錢案在○八年五月開審,涉案被告鄧儉民及劉春紅一直缺席,法院同樣未有因此延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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