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棄家居廢物婦被罰惹起哄

【本報訊】一袋垃圾千五元!深水埗一名婦人昨晚將家居垃圾用膠袋袋好,塞入街頭的食環署垃圾桶內,即遭食環署人員票控,並發出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的告票。婦人百思不得其解,「垃圾掟入垃圾桶都要罰錢?」於是大聲呼冤,逾百圍觀街坊起哄指摘食環署人員亂發告票,婦人更報警求助。原來部分家居垃圾掟入街邊垃圾桶可能觸犯法例,不過很多街坊都稱不清楚如何分類,指當局宣傳不足,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次事件反映市民就棄置垃圾的方式概念模糊,當局的宣傳及教育有待加強。

街坊轟宣傳不足

昨晚六時許,陳女士將一袋約十吋乘十吋大小的家居垃圾,包括空汽水樽、即食麵空杯等以膠袋袋好,棄置在北河街及大南街交界食環署垃圾桶內,因垃圾桶接近滿載,陳強行將垃圾塞入,但塞不入。適時有食環署人員巡經,向她表明該垃圾桶只可放入紙屑,不可棄置大型垃圾,指她觸犯《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遂向陳作出票控。陳連聲呼冤:「搞錯呀!掉垃圾落垃圾桶都要被人罰!」她又稱,已即時執起跌在桶旁的垃圾。有街坊亦認為陳無罪,指當局宣傳不足,食環署人員離去後,逾百人聚集起哄,聲稱要為陳討回公道,陳於是報警。警員到場勸她自行投訴食環署或找區議員求助。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將了解及跟進事件,暫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大律師陸偉雄稱,一般街邊的垃圾桶,通常讓途人棄置一些普通、輕便而簡單的垃圾,以不帶惡臭及不帶污染性為原則,例如紙巾、紙屑及膠袋便屬此類,至於女事主所棄置的垃圾,相信屬於家居廢物一類,當中或者載有用完紙包的飲品、飯餸廚餘、已污染的食物包裝袋,因此類廢物帶有臭味異味,並且容易孳生蚊蟲,市民應該將這類廢物帶至大型垃圾收集站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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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向拋棄垃圾被票控的女子了解情況,大批市民駐足圍觀,批評食環署無理檢控。

陳女士展示所收到告票,感到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