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設文物基金報告出爐

【記者鍾雅宜報道】何東花園保育失敗促政府檢討私人歷史建築保育政策,其中研究設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的研究報告出爐,報告籲基金的職能應包括應具備持有及保育政府擁有歷史建築,並為私人歷史建築提供維修資助等職責。

報告又建議政府可向基金提供一筆過撥款,或立法將一批可帶來收入的物業轉歸基金,基金亦可設會員制,以會員費、入場費及租金收入等增加收入,報告假設啟動資金約有九億元,估計營運初期收入為六千九百萬元,包括四千五百萬元的投資收入及二千一百萬元的租金收入,每年大概的開支則為五千七百萬元,而籌備需時三年。

報告認為,基金可為歷史建築開拓創新用途,吸引有心人參與保育,預計所需公帑亦有限,但保育私人歷史建築工作則難以移交基金,因部分運用了規劃手段及經濟誘因,涉及公帑,而保育私人歷史建築問題複雜,如在甚麼條件下使用公帑及是否應制訂統一機制等,相信難在短時間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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