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差骨揸黑的輕判罰款

加入警隊二十八年的一名已婚軍裝警員,聲稱因工傷斷送加薪機會,幼女又有讀寫障礙,甚至外父破產等,為求幫補家計,於病假期間竟「秘撈」駕「黑的士」賺外快,卻在尖沙咀駕車時遭喬裝遊客的警員揭發他濫收比正常貴一倍的車資。被告昨於荃灣法院認罪,裁判官判刑時指他知法犯法,原應重判,但考慮他的背景,最終判罰款九千元及不准駕駛的士四個月;並指他將面臨革職處分及失去長俸,陷入更深的經濟困境已是極大懲罰。

因小失大的被告李致賢(四十六歲),承認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之的士租用費、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共四罪。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西九龍交通部警員扮內地客,在廣東道見被告駕的士「兜客」提出往機場,雙方議價後,被告索價四百五十元,並解釋因取道須繳費「特快路線」。

車程間被告沒有撥動計程錶顯示收費,抵達後被告收取車資,警員表示要收據,被告將計程錶「起錶」至二十元另加上四百三十元附加費,警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被告。

工傷阻晉升 女患讀寫障礙

而調查指由廣東道至機場的合理車資約二百二十三元。

辯方透露被告八五年加入警隊,現駐尖沙咀警署軍裝警,月薪二萬八千元,是家中的經濟支柱,事發後遭停職;求情指被告在九九年因工傷致右手有百分之十四永久傷殘,因而削弱了晉升機會而鬱鬱寡歡,○九年起患抑鬱症,期間他十一歲幼女有讀寫障礙要另外補習,加上外父前年破產,被告的經濟更見絀,因急於幫補家計才犯此案。

案件編號:TWCC 28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