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換屆風波訴諸法律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換屆風波仍然未平息,上屆學生會至今未交出行政及財政等行使權,又質疑新一屆學生會選舉違憲。
新一任學生會當選內閣及評議員日前與校方開會聽取法律意見,其後學生會的監管機構、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動議,決定委託律師行處理因學生會按社團條例註冊所引起之紛爭,希望由法庭釐清現時學生會資產、權力屬於哪一個內閣。
港大學生刊物《學苑》即時新聞引述港大法律代表指出,學生會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獨立於校方。
根據條例,上屆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學生會會長陳冠康仍屬社團幹事,校方在法理上無法判定或承認新一屆幹事之合憲性,若果爭議未能於內部解決,只可以訴諸法庭。由於學生會對學生利益及大學事務有影響,校方希望促使雙方能夠解決問題。
學生會現屆幹事昨以港大學生會名義,向學生會職員林嘉駿正式發出解僱信,但林嘉駿不承認現屆幹事,聲稱只承認已遭罷免的譚振聲為僱主,強調其他人無權解僱他,雙方擾攘近兩小時。學生會幹事表示,會聯絡財務及企業管理處,停止發薪予林,並支付解僱所需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