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飲飲食食

花費公帑飲飲食食,事實確是可免則免,不可免時當然應慳得就慳。三十多年公務員生涯中,真不知道吃喝了多少納稅人的錢。不過,必須說句公道話,公務員中沒有多少人真正喜歡日日夜夜公務應酬,大多寧願回家吃自家飯,樂享天倫,好過生張熟魏,陪笑承歡,言不及義。說得折墮一點,有甚美酒佳餚,好多時都從背脊骨落;應酬飲宴過多,對健康也有影響。

公費飲食開支,政府內部指引一向嚴謹,花費設有上限,部門各有機制監管;如果監管不力,絕對難逃審計署法眼。近年政府無視物價飆升,上限一直沒有多少提高,名店早已光顧不起。但大部分官式應酬都是畀面派對,特別是宴請外來賓客,多少都要顧及政府體面,不能過分寒磣,否則不如不請。晚宴連酒水包小帳上限四百五十元一位,以今天的物價,有時的確有點捉襟見肘,事關一間十人包間最低消費便要六千多元!事前申請超額消費手續極為繁複,因而常有下有對策的情況出現。

走法律罅的做法絕對不應縱容,應該予以譴責,但我們也應實事求是看待必須的酬酢開支,不能以五千元一席酒可養活多少貧困長者同日而語。政府可以考慮在總部設立不同等級宴會場所,以供公務應酬之用,劃一標準管理和安排,單在租金和服務費方面該已可省回不菲的開支。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