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賣翻版申做註冊護士獲批
【本報訊】護士管理局昨就三宗護士註冊申請進行研訊,三人均曾觸犯可判監罪行,其中畢業於理工大學護理系的湯佩賢(譯音)畢業後申請為註冊護士,但她求學期間因不堪壓力,兩度高買,被法庭裁定罪成,先後被罰款五百元及十二個月感化。護管局的商討未完成,下次續訊。
湯昨在研訊上不斷哭泣解釋,○八年三月高考期間壓力大,在超市偷竊零食;一一年因與男友不和,男友嫌她「唔夠靚及蠢」,在時代廣場City'Super偷化妝品。她說,相當後悔,希望護管局給予機會,准許她成為註冊護士。
另一宗研訊涉及現為登記護士的陳科凌申請為註冊護士,但他於九九年四月在未經許可下攜帶一枝氣槍進入城門水塘郊野公園被檢控,罰款八百元。他指事件是無心之失,護管局終批准其申請。
另一宗為登記護士申請,申請人吳志華(譯音)於○四年底在外父的文員店工作,售廉價玩具,但被發現售賣侵權的gameboy遊戲帶,被海關檢控,翌年被判社會服務令。他昨在研訊稱被控後坦白認罪,經反省沒再犯。護管局終批准他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