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職員呃工資輕判

【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一名二助理康樂事務女經理,在一一年九月至一二年三月的半年內,向署方虛報一名兼職員工逾四百小時的工時,並侵吞藉此申領到的二萬二千多元工資。女被告鄺頌欣(三十二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七項代理人使用文件企圖欺騙其主事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擔心署方撥款不夠,故犯案將所得款項用來補貼活動。裁判官昨判刑時接納被告聲稱在案中並無私利的說法,最終判她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案件編號:KTCC 6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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