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票價機制魔鬼條款

特區政府與港鐵完成票價可加可減機制檢討,表面上,港鐵回應了市民的期望,既調整了計算票價加減的方程式,又加入三項影響票價變動因素,其中較辣的一項,是每年票價加幅與家庭入息中位數按年變動掛鈎,日後無論票價加減方程式計算的結果如何,加幅均不能高於家庭入息中位數按年變動,規限了港鐵每年的加價幅度。至於利潤分享與引入罰款機制的服務表現安排兩項新因素,看似會削弱港鐵未來的盈利能力,其實可能是左袋落右袋的魔鬼條款。

港鐵由今年六月開始,要為兩項新增條款設立票價優惠帳戶,只要港鐵當年基本業務利潤達五十億元,按盈利水平將五千萬至二億五千萬元撥入帳戶,為乘客提供第二程九折優惠;至於服務表現則以延誤三十一分鐘起跳罰款,以一千五百萬元為上限,罰款同樣撥入票價優惠帳戶,日後向乘客回贈票價優惠,換言之,港鐵日後將以優惠帳戶滾存的金額回饋乘客,這是否意味港鐵今後不會在年度加價時,再推出回贈措施呢?

近幾年港鐵年賺百億照樣加價,為了平息民憤,把加價所得透過不同的票價優惠方式回贈市民,以去年為例,港鐵承諾全數向乘客回贈約六億元加價收益,主要以第二程九折方式推出優惠,可是至今只用了不到一半的收益,可見這類回贈措施只是掩眼法,而且等於要求市民搭多幾程才享受優惠,港鐵除笨有精,早已封了「蝕本門」。

票價優惠帳戶成立之後,港鐵再加價,理論上不會再把加價收益全數回贈市民,變成港鐵的實際收益,以今年六月開始加價百分之二點七計算,港鐵新增收益約三億元,而為應付利潤分享計劃撥出的盈利只為一億五千萬元,港鐵毋須再把加價收益回贈乘客,一來一回,已經實收一億五千萬元,反而未來真金白銀的潛在支出,是服務一旦延誤的罰款開支,但每次罰款上限只是一千五百萬元,相對於每年百億盈利,簡直濕濕碎。

事實上,日後隨着票價優惠帳戶愈滾愈大,港鐵不需再把每年加價收益回贈乘客,長遠賺進的收入,必定多於按盈利表現撥出的利潤比例,新票價可加可減機制不但無損港鐵盈利能力,再且變相解除加價必須同時回贈乘客的束縛,票價優惠全部轉到新成立的帳戶支銷,難怪港鐵主席錢果豐形容新機制為「公平及平衡各方」的新方案,港鐵真是飲得杯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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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