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舊柴油車津貼本末倒置

【記者黃慧琪報道】政府建議預留一百億元透過資助和管制分階段淘汰歐盟三期或之前的高污染柴油商業車,環團轟當局拋出向車齡較短、污染較少的車主提供最多津貼額的方案本末倒置,估計花於該類歐三車輛的津貼額合共已近四十億元,但取締後該類柴油車只能減少排放一成一懸浮粒子;假如提高經濟誘因更換歐前及歐一舊車,卻可減排六成七懸浮粒子。環團批評,「財爺」撥款時不應一味用會計思維,認為花費龐大公帑於已折舊的「爛鐵」不值,卻忽略換車計劃的原意是減排。

應先取締高污染車種

環團「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周月翔批評,按環保原則,最舊、最高污染的車種應最先取締,但所提出的方案卻剛好相反。她指歐前及歐一舊車仍有三萬一千多架,津貼總額只佔約二十六億元,但此類柴油車「絕跡」後,空氣中氮氧化物及懸浮粒子則可分別減四成及六成七。她質疑當局花費大量公帑卻未能大削污染物,不符成本效益。

周亦提到,大部份高污染的歐前及歐一舊車,車主大部分是欠缺資源換車的單頭車司機,津貼建議根本無法吸引他們劏車或換車,反而只會惠及定時更新車隊的運輸公司。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亦認同,當局應集中火力先取締歐二或之前舊車,他要求政府將歐前及歐一舊車津貼提升至新車價三成,並採用註銷方案。環境保護署承認,車齡較低的車輛因年期較短,其市場價值亦較高,因此要提供較高的特惠補償水平,才能吸引車主盡早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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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月翔(左)質疑政府向歐盟三期車主提供較多津貼額,卻只削減很少污染物,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