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民欲告官法治不容

「上訪媽媽」唐慧狀告永州市勞教委員會,當地法院判處唐慧敗訴,上訪媽媽流淚痛哭,得到舉國同情。小生卻認為,這種結局合情合理,因為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

我們首先要搞清楚的是,那唐慧為甚麼變成上訪媽媽?不就是因為當地流氓強姦她女兒,繼之迫使當娼,而執法人員視而不見嘛!在今日強國,男盜女娼就是社會進步的最大動力,官員與強姦犯沆瀣一氣,即使有人逼良為娼,也是經濟發展必須付出的代價,官府坐視不理有甚麼好奇怪的?反而積極調查才是奇怪的吧。

最關鍵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個譜,中國的法治也是有規矩的,概而括之,「只准官員貪婪腐敗,不准百姓上訪維權」。是的,你沒有看錯,我沒有寫錯,在這個法治國家,官員剝削人民是合理的、貪婪腐敗是常見的、敷衍塞責是可接受的,而百姓上訪維權則僅在名義上合法,實際上並不合法。唐慧不懂道理,為被強姦的女兒鍥而不捨上訪伸冤,觸動官府敏感神經,被抓去勞改,乃咎由自取。

被姦也就被姦了,被勞改也就被勞改了,只要唐慧與女兒改過自新向前望,還是可以螻蟻偷生活下去的。問題是,螻蟻不識好歹,偏要追究往事,將堂堂官老爺告上公堂。要是民告官告得贏,還有天理嗎?這是中國式法治不允許的!

林芸生 傳媒人